還教育工作者一個公道:「殺校」,誰之過?

新界校長會主席﹕朱景玄     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四日

上星期,一些中、小學因為收生不足,未能獲教統局批准開辦中一或小一,仿如收到「殺校令」,叫全校員生都感到失望和沮喪。「殺校」,誰之過?相信每一所學校都有自己的感人故事,筆者希望藉此欄還教育工作者一個公道! 雖說傳媒有採訪權,公眾亦有知情權,但某些報導實在會對相關的持份者造成嚴重傷害,例如在自行收生階段後,報章馬上報導一些收生不足的學校名稱及收生人數,對於還有翻身機會的學校而言,恐怕連僅有的自行報讀學生也會給「嚇走」。 基於傳媒報導和「跟紅頂白」的風氣,社會人士往往帶著「有色眼鏡」去看收生不足的學校,認為被迫結束的學校,都是因為管理不善或教學質素較差才會被淘汰,這種「一竹篙打一船人」的評論實在對大部分盡忠職守的教育工作者不公道!因為在香港這個發展迅速、背景特殊的社會,令學校無可選擇地走向末路的原因,除了近年出生率下降外,最少還有下列數點: (一) 校舍硬件的差異:不同年代興建的校舍有不同特色,例如鄉村平房式校舍、六十年代天台學校、七十年代的火柴盒式校舍、八十和九十年代的屋?學校與及最新的千禧校舍等。隨著新校舍的出現,舊校舍的吸引力自然會給比了下去,若經濟能力或校舍空間有限,便連改善的機會都沒有,完全失去競爭力。 (二) 學校位置的不同:如果學校位處偏遠的鄉郊或基層市民聚居區域,難免被標簽為貧困學生的學校,「望子成龍」的中產或小康家庭均不想讓子弟入讀,局限收生的對象。 (三) 房屋和人口政策:居於公營房屋的市民,在過去十年均維持在全港一半人口左右。為應付集中聚居人口,政府便在屋?內興建大量學校,但大部分第二代居民在成長後,尤其在婚後都會遷出,加上公屋政策規定,戶主只能與一名已婚子女同住該單位,即第二名已婚子女必須搬離,令屋?內的人口老化、適齡學生人口下降,加劇同類學校的競爭,最後必有部分不幸遭到淘汰。 (四) 教育政策的影響:有關受教育政策影響的例子,俯拾皆是,例如區內的英中數目已被定局,後來者無從居上;教統局對小班教學的固執抗拒;分區教育資源與學齡人口不配合;教改的推行……,結果部份家長對政府資助的教育失去信心,寧願把子女送入直資學校或送到外國留學。 儘管教育同工們如何努力,無奈都難敵社會的變遷和政府的政策!事實上,他們曾經為教育下一代作出很大的努力和貢獻,現今只是完成歷史任務。我們唯一不想失去的,就是年青老師們對教育的熱忱、學生們對母校的情感和求學的堅持、家長們的體諒與及社會人士對辦學者的尊重。請不要再將弱勢學校與「經營不善」劃上「等同」符號!請大家還教育工作者一個公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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